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优良学风示范班验收和2021-2022学年优良学风示范班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巡视整改任务,不断推动我校优良校风和学风建设,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优良学风示范班验收和2021-2022学年优良学风示范班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良学风示范班验收
优良学风示范班验收以“树优良学风,创优秀班级”为主旨,体现“重参与、重过程、重效果”的主导思想,以验收促建设、以建设促学习,在全院本科生中营造“比学赶帮,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浓厚学习氛围。
(一)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我院2018级、2019级、2020级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班。
(二)工作进程
1.班级自评(10月18日-10月20日)。各团支部班主任、学生代表对照目标计划书内容逐项检查验收,并认真填写验收意见;班主任要指导学生班按照优良学风班示范班评估标准(附件1),收集整理材料(文字、图片等),积极开展自评工作,并形成班级自评总结材料(含自评总述、各项指标得分情况、班级成员学生成绩汇总、各类获奖汇总、四六级通过情况汇总、组织或参加各项活动的记录等内容)。
2.学院评估(10月21-10月22日)。学院将通过材料审查和现场答辩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有关验收工作;并按照优良学风示范班评估标准(附件 1),计算每班具体得分,填写班级评估得分汇总表(附件2)。
3.学校验收。学校成立验收工作组,对各学院评估情况和结果进行审核认定,形成最终验收结果。
二、优良学风示范班建设
(一)建设对象
学校2019级、2020级、2021级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班。
(二)工作进程
1.填写目标计划书:2021年10月30日前
各团支部要在班主任指导下全面梳理班级学风状况,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认真分析问题与薄弱环节产生的原因,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奋斗目标及分步实施计划,填写《优良学风示范班建设目标计划书》(附件3)。
2.中期检查:2022年3月
各年级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学生班级,对照班级优良学风示范班建设目标计划内容逐项进行检查,详细掌握各学生班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对查出的突出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并限期整改;对学期任务未达标的班级,班主任要指导学生班认真查找原因,及时进行纠偏,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加强薄弱环节建设,鼓励学生树立信心,迎头赶上。
3.学年验收:2022年9月
学院将根据学生班优良学风示范班建设目标计划,对所有学生班级进行验收,全面总结分析优良学风示范班建设情况,对取得显著成效的班级进行经验总结,对成效一般的班级开展原因分析,确保优良学风示范班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工作落实。各班主任高度重视,精心指导班级开展优良学风示范班验收和建设工作;各年级辅导员要召开优良学风示范班验收和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统一部署年级优良学风示范班建设工作。
2.统筹协调,高度重视工作实效。各团支部要结合在本科生中开展学风“大学习、大讨论、大落实、大总结”活动及“学风建设主题月”“学习纪律强化月”各项工作,系统策划、统筹安排、协同发力,多想点子、多下功夫,努力形成良好学风,在活动中不断内化学生价值认同,激发自主学习的意识和动力。
3.各团支部要充分利用主题班会及党、团组织生活会等形式,通过易班网、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等渠道积极宣传优良学风示范班验收和建设的重要意义,辅导员、班主任要积极参与各学生班优良学风示范班建设。
4.请各团支部于10月21日前完成各项验收工作,并于12:00前将班级自评材料及班级评估得分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报送至年级辅导员处。各学生班于10月29日前完成优良学风示范班建设工作,并将《优良学风示范班建设目标计划书》(附件3)(一式两份)报送至年级辅导员处。
联系人:李健
联系电话:87092169
联系邮箱:2825912383@qq.com
附件:
1.优良学风示范班评估标准
2.班级评估得分汇总表
3.优良学风示范班建设目标计划书
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委员会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