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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文社会发展学院院级教改类项目及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20-05-14 | 阅读次数:

各系所(中心):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进一步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深化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创建“一流本科教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院开展2020年院级教改类项目及教材建设项目立项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 立项范围

围绕高等教育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结合学院教育教学实际,项目重点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建设、教学内容与方式改革、教材建设、实践教学改革、创新创业教育建设、教育管理类等方面立项。申报指南见附件。

二 申报要求

1.教改立项项目必须坚持研究、改革建设和实践相结合的方针,边研究、边改革、边实践、边建设,重在改革与实践。

2.项目负责人应对所申报项目的相关问题、国内外教学改革研究动态、我国高等教育相关政策等有相当的认识和了解,具有一定的教学研究与改革经验,并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3.项目组成员应了解国内外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熟悉教育教学现状。项目组规模适度、梯队合理,原则上人数不超过7人(含主持人)。

4.每位教师担任项目负责人的申报项目不得超过1项,每位教师参与申报的项目不得超过3项。

5.注重整合不同课程组、教学团队的研究资源与优势,鼓励进行跨系、跨专业合作申报和研究。

6.教材应突出专业性,应具有行业竞争力。

三 项目管理

1.建设周期

教改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教材类项目建设周期为3年。

2.项目管理

项目资助经费,分期拨付,第一期拨付总额的60%,结题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的40%。

四 结题验收

1.教改项目结题验收须提交结题报告,同时完成以下四个项目之二方可验收通过。

(1)撰写教学案例(含文字、图片、视频),参照附件教学案例模板要求;

(2)发表一篇B类及以上教改论文,教改论文发表期刊须为教务处公布的《教育教学类期刊目录》;

(3)获得一项校级及以上各类讲课比赛奖励;

(4)获得一项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

2.教改项目不得延期,凡未能通过验收的项目,主持人不得再次申请下一轮教改项目;不能按期出版的教材,学院不再给予资助,主持人不得申报下一轮教材建设项目。

3.教改项目验收优秀者下一年度可直接推荐为校级教改项目。

4.教材需通过学院课程与教材指导工作组评审,方可出版并给予资助。获批的教材建设项目团队在满足相关条件前提下必须申报校级以上教材出版项目,并力争获批相应的项目支持。

五 报送要求

请申报项目老师于2020年5月25日前提交《人文社会发展学院教学改革类项目立项申报书》或《人文社会发展学院教材申报表》,和《人文社会发展学院院级教改项目及教材建设项目立项汇总表》电子版。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

2020年5月14日

附件:



  附件1:2020年人文社会发展学院院级教学改革项目选题指南.doc

  附件2:人文社会发展学院教学改革类项目立项申报书.doc

  附件3:人文社会发展学院教学案例模板.docx

  附件4:人文社会发展学院教材申报表.docx

  附件5:人文社会发展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合同书.doc

  附件6:人文社会发展学院院级教改项目及教材建设项目立项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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