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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学生素质能力测评工作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22-09-15 | 阅读次数:

为确保学院2021-2022学年学生素质能力测评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学生素质能力测评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素质能力测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侯东丽

组员:全体辅导员、班主任、各团支部书记、班长和班级非学生干部代表

二、2020级、2021级工作安排

(一)9月15日-9月23日学生完成系统内加分项材料上传

(二)9月15日-9月23日班级素测小组完成评分、班级学生完成互评

(三)9月23日-9月25日各班班主任、年级辅导员完成加分项审核

(四)9月26日-9月26日班级在系统内进行公示

(五)9月26日-9月28日年级在系统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

三、2019级工作安排

(一)9月21日-9月23日各班成立综合测评小组,组织学习综合测评文件,收集相关资料。

(二)9月24日-9月25日班级测评阶段

1.各班审核各类加分和扣分材料;

2.各班组织填写综合测评积分表;

3.各班核实测评结果(班主任、学生本人签名);

4.各班上报测评结果(包括互评表、积分表、支撑材料、汇总表等材料)。

(三)9月26日-9月29日学院审核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

四、资格审查

凡在素质能力测评学年度内或素质能力测评工作进行期间,有下列行为者,取消评选各项先进资格:

1、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危害社会和学校稳定者;

2、受各种纪律处分者;

3、课程考试有重修者;

4、有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行为,正在接受调查处理者。

五、工作要求

(一)学生素质能力测评工作是对学生德、智、体、美、劳的全面评价,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要求各班高度重视,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的素质能力测评小组,负责组织本班的相关工作。

(二)各班测评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公开地做好每项工作,要将每位同学的测评资料、加扣分情况予以公开。

(三)在测评过程中,凡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扰乱综合测评秩序、妨碍测评工作正常进行者,取消本次测评资格,并按《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四)各班纸质版材料要用黑色中性笔或钢笔认真填写,不得涂改,否则涂改栏(项)成绩按零分计。同时2019级需严格注意时间节点,9月25日下午18点前将附件1:人文社会发展学院2021-2022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积分表(纸质版)、支撑材料(电子版)交至年级辅导员处:


附件1:人文社会发展学院2021-2022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汇总表(电子版);

附件2: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积分表(纸质版)

附件3:2021-2022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鉴定表(2019级、2018级用表用表纸质版A3骑马套印)

附件4:人文社会发展学院2021-2022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2019级用)

附件5::2021-2022学年学生素质能力测评鉴定表(2020级、2021级用表)

附件6:2021-2022年人文社会发展学院本科生素质能力测评实施细则(2020、2021级用)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

2022年9月15日


  附件(2019级用).rar

  附件(2021、2021级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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