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学生素质能力测评工作的通知
为确保学院2021-2022学年学生素质能力测评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学生素质能力测评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素质能力测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侯东丽
组员:全体辅导员、班主任、各团支部书记、班长和班级非学生干部代表
二、2020级、2021级工作安排
(一)9月15日-9月23日学生完成系统内加分项材料上传
(二)9月15日-9月23日班级素测小组完成评分、班级学生完成互评
(三)9月23日-9月25日各班班主任、年级辅导员完成加分项审核
(四)9月26日-9月26日班级在系统内进行公示
(五)9月26日-9月28日年级在系统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
三、2019级工作安排
(一)9月21日-9月23日各班成立综合测评小组,组织学习综合测评文件,收集相关资料。
(二)9月24日-9月25日班级测评阶段
1.各班审核各类加分和扣分材料;
2.各班组织填写综合测评积分表;
3.各班核实测评结果(班主任、学生本人签名);
4.各班上报测评结果(包括互评表、积分表、支撑材料、汇总表等材料)。
(三)9月26日-9月29日学院审核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
四、资格审查
凡在素质能力测评学年度内或素质能力测评工作进行期间,有下列行为者,取消评选各项先进资格:
1、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危害社会和学校稳定者;
2、受各种纪律处分者;
3、课程考试有重修者;
4、有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行为,正在接受调查处理者。
五、工作要求
(一)学生素质能力测评工作是对学生德、智、体、美、劳的全面评价,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要求各班高度重视,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的素质能力测评小组,负责组织本班的相关工作。
(二)各班测评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公开地做好每项工作,要将每位同学的测评资料、加扣分情况予以公开。
(三)在测评过程中,凡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扰乱综合测评秩序、妨碍测评工作正常进行者,取消本次测评资格,并按《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四)各班纸质版材料要用黑色中性笔或钢笔认真填写,不得涂改,否则涂改栏(项)成绩按零分计。同时2019级需严格注意时间节点,9月25日下午18点前将附件1:人文社会发展学院2021-2022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积分表(纸质版)、支撑材料(电子版)交至年级辅导员处:
附件1:人文社会发展学院2021-2022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汇总表(电子版);
附件2: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积分表(纸质版)
附件3:2021-2022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鉴定表(2019级、2018级用表用表纸质版A3骑马套印)
附件4:人文社会发展学院2021-2022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2019级用)
附件5::2021-2022学年学生素质能力测评鉴定表(2020级、2021级用表)
附件6:2021-2022年人文社会发展学院本科生素质能力测评实施细则(2020、2021级用)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