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2020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的通知
各团支部、党支部:
为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保证发展党员质量,现将确定2020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主动递交入党申请书,且党组织已经派人谈话;
2.热爱所学专业,态度端正,学习认真,成绩良好;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4.优秀少数民族学生以及有突出典型先进事迹的学生,在思想政治标准不放松的前提下,可适当放宽学业条件;
5.参加2019年下半年入党领航教育并顺利通过结业考试的优先。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程序
1.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从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等方式产生人选,推荐过程和结果必须形成书面材料(参考《陕西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模板2—1)。如入党申请人是共青团员、工会会员或妇女的,还应当经过群团组织推优。
(1)党员推荐基本要求:已递交入党申请书、党支部已派人谈话且基本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入党申请人都应列为被推荐对象;参加推荐人员为支部全体党员(预备党员也可参加推荐);可通过会议推荐、个别谈话推荐、党员联名推荐等方式进行。
(2)群团组织推优基本要求:在共青团员、青年、工会会员、工人和妇女中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时,党组织应当主动征求共青团、工会和妇联组织的意见;共青团、工会和妇联等群团组织要负责地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分子。党组织吸收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是共青团员。
2.支委会讨论研究。党支部认真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做好相关记录;支委会充分讨论,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形成书面会议记录(参考《陕西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模板2—2)。支委会讨论研究的时间即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
3.上报学院党委备案。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党员推荐和群团组织推优情况、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以及备案报告(参考《陕西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模板2—3)等一并报学院党委备案审查,经学院党委同意后按程序进行培养教育。
二、有关说明
1.请各党支部于3月10日前将《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入党积极分子信息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rwxuegong@nwafu.edu.cn;
2.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后,各党支部应当在本支部内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3.各个环节产生的材料均需装入本人党员材料,请务必对照《陕西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要求认真填写。
附件:
1.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入党积极分子信息登记表
2.《陕西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
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委员会
2020年3月7日
附件1:人文社会发展学院2020年春入党积极分子信息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