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班:
根据学院《关于开展2025级社会学类和公共管理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安排,经学院宣讲、学生填报志愿、专业录取、学院专业分流领导小组审定,现将专业分流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3月23日—3月27日,如对分流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专业分流工作监督组(电话:029-87092365,邮箱: RWSHFZXY@nwafu.edu.cn)提交申诉申请。申请需实名提交个人基本信息、申诉事由、相关证据材料及联系方式。公示期过后视为无异议。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