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系、所(中心),办公室:
按照学校2022 年学校职称评审工作部署,结合学院实际,为做好我院教职工2022 年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学院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赵晓峰 朱宏斌
成员:常振山 侯东丽 杨乙丹 李荣华 徐春成 邢成举 何得桂 刘鹏
工作职责:全面负责2021年职称评审的申报、资格审查和组织工作。
评审领导小组下设:
1.职称评审资格审查小组
组长:赵晓峰
成员:邵贵文 王曼 王凌云 陈琳 穆闯录
工作职责:负责资格审查、材料公示、会议组织、评审结果上报等工作。
2.职称评审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朱宏斌
成员:常振山 侯东丽 李瑞
工作职责:监督职称评审工作,受理申诉。
二、申报依据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职称评审暂行实施办法》(校人事发〔2021〕410 号)。其中,文件规定,对破格晋升的业务条件设置 1 年过渡期、正常晋升的业务条件设置 2 年过渡期,过渡期内(破格晋升仅限为 2022 年,正常晋升为 2022 年和2023 年)可按本文件业务条件或原业务条件相关规定执行(详见:附件1)。
三、申报范围
凡在2021年12月31日前达到规定的申报各级职称任职资格条件,且 2022 年 1 月 1 日在册在岗人员。
四、进度安排
(一)3月16日前:专题会议
学院召开拟申报职称晋升人员专题会议,学习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掌握系统流程和申报要求,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3月10日-3 月22日:个人申报
申报人按照申报指南(附件2)通过“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力资源管理服务系统”进行申报。主要工作有:
1.按照信息化建设要求,职称申报系统将同步各部门上传至学校“数据资产平台”的数据,目前同步的数据有科研、外事数据(数据内容范围见:附件3-4),请申报人员先登录科研系统、外事系统确认本人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校外登录方式见附件5 :校外登录申报系统指南);如有问题,请联系归口部门修改完善后再申报(联系方式见附件6)。
2.提交送校外同行专家评价的代表性成果,代表性成果必须符合学校职称文件认定要求,且作匿名处理。
3.师德师风专项培训、教学水平评价(教学能力考核)、学术报告、公开课申报前完成。
(三)3月24日前:资格审查与成果认定
1.申报人对照晋升职务条件要求,填报个人符合申报条件情况表(附件7)电子版报学院党政综合办公室,以便于学院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查。
2.相关职能处室在职称评审系统进行成果认定与复核。其中,党委组织部、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实验室安全与条件保障处分别对党务系列、科研推广系列、思政教育系列、实验技术系列进行资格认定。
(四)3月25日前:申报材料公示
学院对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的申报材料网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4月10日前:单位推荐与通知缴费
按照学校职改领导小组会议确定的推荐原则,召开教授委员会会议、党政联席会会议进行推荐,推荐结果通过系统上报。被推荐人员及时缴纳费用:
1.支付方式:支付宝-生活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缴费大厅-职称评审费。
2.缴费按照标准: 申报中级评审费 200 元;申报高级:评审费 400 元,同行专家评价费 1500 元;标志性成果:评审费 400 元,同行专家评价费 2500 元。
(六)4月12日前:学校资格复核
学校对各单位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七)4月30 日前:同行专家评价
申报高级职称人员代表性成果送校外同行专家评价。
(八)各学科组评审及校高评会评审:具体时间学校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及有关事项
(一)材料要求。申报人员根据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 1份,并装订成册,佐证材料按照评审表上的顺序排序。
(二)程序要求。职称评审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各系所(中心)、办公室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督促教职工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熟悉系统申报流程等,严格对照申报要求,按时完成系统填报,并完成资格审核、成果认定与复核,学术报告等工作。
(三)纪律要求。学院严格按照职称评审办法及职称评审监管要求,规范程序、精心组织落实各项工作。如发现相关违反工作纪律现象,可以第一时间向学院职称评审工作监督小组反映。相关违反规定处理如下:
1.申报人必须对本人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和规范性负责,出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拉拢贿赂评审相关人员等行为者,或经学校复核不符合条件要求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对已取得的职称,予以撤销。
2.评委违反评审纪律,或利用职称评审工作便利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学校取消评委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追责;
3.评审工作人员违反评审纪律,徇私舞弊、暗箱操作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追责;
4.没有认真履行审核责任,或出具虚假材料,按照相关规定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经办人员责任;
5.未认真履行评审推荐工作,造成申报人员频繁信访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
6.在学称评审过程中,对于违反有关政策规定、评审程序及纪律要求,玩忽职守或有严重失职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联系电话
学院职称评审工作监督小组
地址:北校区6号楼204室 联系电话:029-87091977
教职工申诉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国际交流中心 403 联系电话:87082294
监察处:
地址:国际交流中心 D604 联系电话:87082862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原工:18235465679
附件1:2022年职称评审申报依据
附件2:职称申报指南(申报人使用)
附件3:本科教改项目、课程、教材等认定范围及级别
附件4:科研、推广项目的认定范围及标准
附件5:校外登录申报系统指南
附件6:2022年职能处室工作人员信息表
附件7:2022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资格审查情况统计表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
2022年3月11日
附件3:本科教改项目、课程、教材等认定范围及级别(教务处提供).docx
附件4:科研、推广项目的认定范围及标准(科研院、新农村发展研究院提供).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