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学院首页
  • 学院概况
  • 师资队伍
  • 人才培养
  • 科研与学科
  • 党建工作
  • 学生工作
  • MPA教育
  • 制度流程
  • 校友之家
栏目导航
  • 通知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0届优秀毕业生和十佳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20-05-19 | 阅读次数:

各本科生班、研究生班:

为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的要求,充分发挥优秀大学生的示范激励引领作用,引导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观和择业观,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0届优秀毕业生和十佳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将学院评选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组

组长:侯东丽

组员:穆闯录 李瑞 刘树宇 李健 杨东民 邱丞麟 王可心

二、评选范围

在籍全日制2020届本科生、研究生

三、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4、在学习能力、科学研究、组织服务、创新创业、社会实践、自强不息、文体活动、少数民族骨干或其他方面(如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抗“疫”有为等)表现突出,在学生中产生积极、显著影响或为学校争得了荣誉;

5、除“其他”方面外的八个类别本科生推荐人选,其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应在年级专业前50%,少数民族学生可放宽至前60%。

四、评选类别及名额

1、校级优秀毕业生:分学习能力、科学研究、组织服务、创新创业、社会实践、自强不息、文体活动、少数民族骨干及其他共九个类别进行推荐。各班推荐总人数不超过学院毕业生总数的2%,其中组织服务类不超过0.5%、其余类别推荐人数不超过学院毕业生人数的1%,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按照人数比例分别推荐,针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有突出事迹或特殊贡献的学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2、院级优秀毕业生:从学习能力、科学研究、组织服务、创新创业、社会实践、自强不息、文体活动、少数民族骨干及其他共九个类别评选院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总人数不超过学院毕业生总数的5%,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按照人数比例分别评选。

3、十佳毕业生:学校通过网络投票、专家评审等方式,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遴选产生“本科生十佳毕业生”和“研究生十佳毕业生”各10名。

五、评选进程

5月19日-5月21日,符合条件的学生个人申请。纸质版申请材料包括优秀毕业生审批表(一式二份)、1500字以内的先进事迹材料、候选人基本情况统计表等,本科生交至6106办公室,研究生交至6105办公室。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以及本人电子版照片(竖版生活照、大小为1M左右)发送至rwxuegong@nwafu.edu.cn(本科生),rwyjs@nwafu.edu.cn(研究生)。

5月22日,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组根据申请人情况,结合答辩评审等形式进行综合评议后,产生校级优秀毕业生和院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候选人人选。

5月23日-5月25日,在学院通知公告栏公示拟推荐校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名单和院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名单。

5月26日-28日,学院将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情况报送至学校。

5月30日前,学校审定各单位2020届优秀毕业生名单,确定优秀毕业生人选。

5月31日-6月4日,学校将优秀毕业生的先进事迹在易班网展示,全校师生以网络投票的形式评选产生30名本科生十佳毕业生候选人和10名研究生十佳毕业生候选人(原则上每类别不超过两人)。其中,每个院系得票数第一的本科生候选人自动晋级为本科生十佳毕业生候选人,其余本科生候选人根据得票情况依次晋级。

6月5日,学校对30名本科生十佳毕业生候选人和10名研究生十佳毕业生候选人的事迹材料进行再次审核。

6月5日-10日,党委学工部邀请校院领导、相关专家、优秀校友通过投票确定10名本科生十佳毕业生;党委研工部汇同研究生院,以投票结果作为重要参考,通过谈话、考察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定后,确定研究生十佳毕业生。

六、工作要求

1、各班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确保把真正事迹突出、师生认可、能够代表学校人才培养水平的毕业生先进典型遴选出来。

2、评选过程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限定指标推荐优秀毕业生人选,不得突破、挤占各类别推荐名额。初选名单及其事迹在院网公示三天,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监督。对于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评选资格。

3、请各班重视工作宣传,引导申请人认真凝练毕业生先进事迹,把评选过程作为优秀学生的风采展示和事迹宣传过程,把优秀典型和先进事迹转化为促进各班学生全面发展、奋发进取的强劲动力,充分发挥评选工作对学生成长成才的教育引领作用。

4、校级优秀毕业生和院级优秀毕业生可重复申请,但不可重复获得。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

2020年5月19日


  附件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优秀毕业生审批表.docx

  附件2:2020届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基本情况统计表(本科生).xlsx

  附件3:2020届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基本情况统计表(研究生).xlsx

友情链接: 秦岭生态文明教育网 古农学网 中国法律资源库 中国法律信息总库
  • 版权所有©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社会发展学院 地址:陕西·杨凌 邮编:712100 负责人:侯东丽 网管员:王娜 技术支持:贝塔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