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学院首页
  • 学院概况
  • 师资队伍
  • 人才培养
  • 科研与学科
  • 党建工作
  • 学生工作
  • MPA教育
  • 制度流程
  • 校友之家
栏目导航
  • 通知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年校级“百名校园之星”候选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23-12-07 | 阅读次数:


各学生班:

为进一步强化价值引领,在各领域树立具有影响力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示范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百名校园之星”评选办法(试行)》(党办发〔2020〕30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百名校园之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在籍在校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二、评选项目和指标分配

评选项目为道德之星、学习之星、文艺之星、体育之星、志愿之星、自强之星、科创之星、劳动之星、实践之星、文明之星候选人。指标分配原则上每类别候选人不超过2人。

三、评选工作小组

组长:侯东丽

组员:全体辅导员、学生班班主任、研究生导师、学生代表

四、评选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

5.热爱学校,尊敬师长,关心同学,团结互助;

6.主动参加集体活动,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7.2022-2023学年本科生素质能力测评成绩(下称“素测成绩”)中“品德修养”成绩不低于30分;2022-2023学年研究生综合测评中“德育”成绩专业排名在前40%。

(二)各项目具体参评条件

1.道德之星:本科生素测成绩中“品德修养”成绩不低于40分,研究生综合测评中“德育”成绩专业排名在前5%;且在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方面表现突出,影响范围大,先进事迹受到表扬或报道者。

2.学习之星:具有明确的学业生涯规划和追求卓越的学习精神,积极参与学术科研活动和学业帮扶,遵守学术规范和道德准则。本科生在2022-2023学年的学业成绩排名居专业年级前10%,且二年级及以上的本科生须英语四级考试达到550分以上;研究生须综合测评中“智育”成绩专业排名在前5%,且英语六级考试达到550分以上。除满足上述条件,还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即GRE成绩达到280分以上;或托福考试成绩达到100分以上或雅思成绩达到7.0分以上;或代表学校参加省部级及以上部门或单位举办的学习竞赛、知识竞赛获奖者。

3.文艺之星:对艺术有浓厚的兴趣爱好,有文艺特长,热心文艺活动,有较强的艺术功底和审美能力,积极选修美育课程。本科生素测成绩中“美育”成绩得分不得低于8分,研究生综合测评中“美育”成绩专业排名在前5%,且是代表学校参加各级各类音乐、舞蹈、美术、文学、戏剧、篆刻、书法等作品创作或设计比赛获单项奖或团体奖主要成员。

4.体育之星:对体育有浓厚的兴趣爱好,有体育特长,热心体育活动,能够带动和影响周围同学参与体育运动。2022-2023学年本科生素测成绩中“体育”成绩得分不得低于8分,研究生综合测评中“体育”成绩专业排名在前5%,且是代表学校参加各级各类体育赛事获单项奖或团体奖主要成员。

5.志愿之星: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累计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100小时,2023年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40小时。积极参与教室、宿舍、食堂、实验室、校园的建设管理,在研究生助力团田园使者、村主任助理、杨凌马拉松、农高会等大型赛事会中变现突出并获得表彰,或在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中获得表彰(省级赛事团队排名前三,国家级赛事团队排名前五)。

6.自强之星:包括但不限于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勇于克服经济或其他方面的困难,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对待学习生活具有坚韧不拔的意志和品格,本科生2022-2023学年学业成绩排名居专业年级前50%,研究生综合测评中“智育”成绩专业排名在前50%,事迹突出,受到表扬、报道或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者。

7.科创之星:本科生以第一发明人获批发明专利或以学生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或在教务处公布竞赛榜单A类竞赛目录中,获国家级前三级别奖项团队排名前五及获省级第一级别奖项团队排名前三;或学年获评校级创新创业先进个人或标兵。研究生在校级高质量期刊指导目录(G1)中参与发表文章,或在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国家级前三级别奖项团队排名前五及获省级第一级别;奖项团队排名前三。

8.劳动之星:树立马克思主义劳动观,崇尚劳动、尊重劳动、热爱劳动,具有良好的劳动习惯和劳动素养,积极主动参加“三夏”以及与专业紧密结合的相关劳动实践。本科生《劳动教育》理论课成绩在优秀及以上,或素质测评成绩中“劳育”成绩得分不得低于8分;研究生综合测评中“劳育”成绩专业排名在前5%。

9.实践之星:积极参加2023年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且实践成果取得显著成效。获得校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团队(排名前一)、优秀调研报告(排名前一)或省级社会实践表彰(团队、调研报告排名前二)或国家级社会实践表彰(团队、调研报告排名前三)或所在团队咨政意见获得地市级以上政府批复(排名前二)。

10.文明之星:有较好的文明素养,在日常学习生活中能够做到文明修身、关爱生命、关注自然、厉行节约,积极参加学校文明校园创建和“五个文明工程”建设并作出重要贡献,受到校内外表扬、事迹报道、广泛赞誉或表彰。

五、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请(12月7日-12月8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申请表(附件1或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并连同纸质版支撑材料、附件2电子版汇总表提交至班级,各班于12月8日18:00前将纸质版申请材料、电子版汇总表报送各年级辅导员处。其中由相关部门推荐的学生,还需提前在学生申请表中“部门推荐意见”一栏如实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学院不予受理。原则上每人只可申报1项类别。已获评往年“百名校园之星”的学生原则上不再申报已获评类别。

(二)学院初评(12月9日-12月12日)学院按照评选条件、推荐名额及是否重复申请进行初评。学院对相关部门推荐的学生是否重复推荐和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三)候选人推荐(12月13日-12月15日)学院将初评产生的推荐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党委学工部。

六、有关要求

(一)学院成立由党政领导、班主任和研究生导师代表、辅导员及学生代表组成的评选推荐工作小组,确保推荐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对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评选资格。

(二)原则上每人只可申报1项类别,已获评往年“百名校园之星”的学生原则上不再申报已经获评的类别。

(三)2022级本科生推荐工作按照学生目前学籍所在学院进行,其中涉及的素测及学业成绩排名情况还是按照上一学年学生学籍所在学院年级专业排序。

(四)涉及获奖时间范围:本科生主要观测2022年11月至今,研究生主要观测研究生阶段。填写获奖情况时,需聚焦所申请类别的评选条件。


联系人:李  瑞   罗荣灏

联系方式:029-87091110   029-87092169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

2023年12月7日


  附件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百名校园之星”申请表(本科生用表).docx

  附件2: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百名校园之星”申请表(研究生用表).docx

  附件3:2023年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百名校园之星”推荐汇总表.xlsx

友情链接: 秦岭生态文明教育网 古农学网 中国法律资源库 中国法律信息总库
  • 版权所有©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社会发展学院 地址:陕西·杨凌 邮编:712100 负责人:侯东丽 网管员:王娜 技术支持:贝塔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