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班:
为做好学院2022-2023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及社会类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成立研究生奖助工作组
组 长:赵晓峰 朱宏斌
副组长:杨乙丹 侯东丽
组 员:张 红 郭占锋 徐春成 邢成举 王 曼 李晓宇 周思聪
二、 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议小组
组 长:李晓宇 周思聪
组 员:各班学生代表
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
1.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对象为我校基本学制年限内、表现优异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不包含MPA培养类型的研究生)。学院评选名额共7名,其中博士研究生1名,奖励标准为每人3万元;硕士研究生6名,奖励标准为每人2万元。
2.评选要求
严格遵照《人文社会发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文件要求执行。
3.书面评审材料要求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书面评审材料须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A4纸正反打印)、《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单汇总表》、个人获奖情况复印件一份(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目录、检索证明、专利证书等)、成绩单(加盖成绩审核章)。
4.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学校今年继续编辑《2021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风采录》,获奖研究生须提交个人先进事迹材料,材料要求2000字左右,以第一人称撰写,主要包括学生个人简介、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等方面内容(撰写格式样本见附件10)。先进事迹材料只需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同时报送本人电子生活照1张。
四、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选
1.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评选对象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非在职博士、硕士研究生,奖励金额每人5000元,奖励名额2名。
2.书面评审材料要求
研究生校长奖学金书面评审材料须提交:《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校长奖学金名单汇总表》。
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的具体评选要求,按照《人文社会发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执行。
五、研究生社会类奖学金评选
(一)宝钢教育奖评选
1.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品学兼优的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及三、四年级博士研究生,奖励金额每人10000元。评选名额2名,各单位可推荐人选1名,由学校组织专家评选。
2.评选条件
具体评选条件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宝钢教育奖评选办法》(校学发〔2011〕258号)执行。
3.需提交材料
《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学业成绩表》、2寸彩色蓝底免冠近照一张、《社会类奖学金汇总表》。
(二)石声汉奖学金评选
1.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我校注册的全日制科学史专业从事农业史研究、植物生理学专业的二、三年级博士、硕士研究生(委培、定向生除外)。奖励金额和获奖人数根据基金利息金额、申请人的数量及申请人的科研成果水平情况确定。
2.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学习态度端正,积极参加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学习成绩优异,课程平均成绩达80分及以上,无重修或补考现象。硕士研究生须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果突出。
3.需提交材料
《奖学金申请表》、个人获奖情况复印件(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目录及文章、专利证书等)、成绩单(加盖成绩审核章)、《社会类奖学金汇总表》。
六、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9月23日-26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相应表格,连同书面申请提交学院;
2.民主评议推荐(9月27日-29日):学院成立以辅导员、研究生代表为成员的评议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确定推荐名单;
3.学院初审(9月30日-10月12日):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组根据民主评议推荐名单,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及日常表现等情况,确定初评结果,并公示5个工作日。
七、注意事项
1.各班应高度重视,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评议小组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社会奖学金的评选办法,认真做好评议工作,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2.各班要树立优秀学生典型,引导学生培养服务社会的感恩意识,并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活动,以自身实际行动传承爱心、回报社会。
3.各班将所有书面材料在9月26日18:30前报送至学院114办公室,同时将附件4、附件6、附件8、附件11和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先进事迹材料电子版以班级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rwxuegong@nwafu.edu.cn。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