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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研究生中期考核及其他培养环节考核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23-11-22 | 阅读次数:


各学位授权点、导师及研究生:

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及培养工作进度,现将我院2023年研究生中期考核及其他培养环节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组织

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及其他培养环节考核工作由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总体负责,各学位授权点负责人牵头,成立本学位授权点考核小组,研究生人数较多的学位授权点可成立多个考核小组。每个考核小组设评委5-7人,秘书1人,评委包括研究生导师、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有实践教学经验的教师、行业人员或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督导组成员等。

二、考核对象和考核内容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2021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20-2021级博士研究生。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按照各专业《研究生主要培养环节要求及考核细则》执行,具体为:

1.科学技术史专业:中期考核、学术交流考核

2.社会学专业:中期考核、学术交流考核、实践训练考核

3.社会工作专业:中期考核、学术交流考核、实践研究考核

4.农村发展专业:中期考核、学术交流考核、实践研究考核

5.法律(法学)专业:中期考核、学术交流考核、实践教学与训练(含法律实践训练和实践研究)考核

三、考核需提交的材料

(一)中期考核和学术交流考核需提交的材料

1.个人总结报告。重点检查研究生培养环节完成情况,内容包括:入学以来思想品德表现;课程学习、参加学术交流、撰写读书报告等完成情况;专硕研究生的实践研究完成情况;学术论文发表情况;学位论文进展情况(是否按开题报告预定的内容及进度进行;已完成的研究工作情况及所取得的成果;下一步拟完成的研究工作及详细进度安排;存在的问题、困难及拟采取的措施;预计完成整个学位论文工作的时间等)。

2.文献综述报告。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根据选定的研究方向,阅读有关文献并撰写文献综述报告(内容格式见附件1);

3.成绩单。

4.读书报告。学术型研究生提交4份,专业型研究生可不提交。

5.《研究生学术报告活动记录表》(学术型研究生提交10份,专业型研究生提交3-4份)及各专业《研究生主要培养环节要求及考核细则》中要求的其他学术交流活动支撑材料。

(二)专硕实践研究考核需提交的材料

1.《实践研究环节考核登记表》(附件2)。

2.《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研究总结》(不少于5000字,附件3)。

3.实习工作日志或督导手册。

(三)其他培养环节考核需提交的材料

社会学专业的实践训练考核以及法律(法学)专业的法律实践训练考核(含法律写作;模拟法庭、模拟仲裁、模拟调解实务;法律谈判;法律检索训练等),按照本专业《研究生主要培养环节要求及考核细则》要求或学位授权点要求提交。

以上所有纸质材料需要有导师签字,须在考核前统一提交到考核小组秘书处。考核结束后,以班级为单位交到研究生办公室。

四、考核形式

1.考核采取PPT汇报形式进行。

2.中期考核和学术交流考核汇报内容包括个人总结报告及文献综述报告内容。

3.专硕实践研究考核汇报内容包括实践研究主要时间地点、实践内容、主要成果以及实践研究对学位论文的作用、实践活动与职业发展的关系等,并展示自己在实践研究过程中的工作照片、工作日志等支撑材料。

4.社会学专业的实践训练考核和法律(法学)专业的法律实践训练考核,汇报内容按学位授权点要求进行。

5.每个学生汇报10分钟,考核小组质疑、问答5-10分钟。

6.每个学生制作1份PPT(多项考核内容按顺序分开即可),考核结束后,将PPT电子版统一提交到研究生办公室。

五、考核结果分类与处理

(一)中期考核结果分类与处理

中期考核结果分为通过、暂缓通过和不通过。

1.思想品德表现好,学习成绩合格,基本完成培养环节内容,文献综述规范,无任何违纪行为,视为中期考核通过,取得对应学分,可进入学位论文阶段。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中期考核结果视为暂缓通过:①受过学校留校察看及以下纪律处分;②有课程考试不及格但未达到退学处理标准;③中期考核前第一次论文开题论证未通过;④长期不从事导师安排的科学研究工作,累计学时未达到退学处理标准;⑤在学习或科研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损失或后果严重;⑥无故不参加中期考核;⑦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形。

对考核结果为暂缓通过者,学院限期再次考核合格后,可视为通过。学院可对其论文送审、答辩等培养环节重点检查。

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中期考核结果视为不通过:①思想品德、组织纪律性差;②受过学校纪律处分无明显改进表现;③学习成绩差、独立工作能力和科研能力弱,难以按期完成学位论文;④学术研究中违反学术道德行为;⑤达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退学处理相关情形的。

考核结果不通过者,由学位点考核小组签署处理意见,经学院讨论后报研究生院,按照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4.研究生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考核,需办理延期考核申请,由学院另行安排时间考核,也可随下一级研究生进行考核。

5.未参加中期考核的研究生不能安排毕业与学位论文答辩。

(二)专硕实践研究考核结果分类与处理

1.实践研究考核采用百分制的评价方式,考核成绩60分为及格,≥60分取得实践研究环节对应学分,<60分不计学分。

2.考核小组根据研究生的实践研究工作量、工作日志、实践研究总结报告及实践单位的反馈意见、PPT汇报等对研究生的实践能力与水平做出综合评定。

3.研究生不参加实践研究环节或实践研究环节考核不及格,不能申请毕业和学位论文答辩,需要重新参加实践研究工作。

(三)其他培养环节考核结果

学术交流、社会学专业的实践训练、法律(法学)专业的法律实践训练环节,考核合格获得对应学分。考核不合格不能取得学分,不能申请毕业和学位论文答辩。

六、时间安排

1.11月22日-12月10日,研究生准备考核所需的各项材料,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的 “中期考核管理”模块中发起申请,提交自评报告(不超过300字),并及时联系导师审核。导师审核通过后,研究生方可参加考核。

2.12月10-20日,各学位授权点组织研究生考核:

(1)各学位授权点负责人请在12月10日前将考核小组成员名单、具体考核时间报研究生办公室;

(2)考核采用PPT汇报形式进行;

(3)研究生应在本学位点考核前,将所有纸质材料以班级为单位提交到考核小组秘书处(注意:提交的材料必须签名、盖章齐全);

(4)考核小组秘书应及时登录研究生系统,维护考核小组信息、考核结果等内容。

3.12月25日前,各学位授权点须将《研究生中期考核及其他培养环节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4)和所有学生的考核纸质材料提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附件:

  1.文献综述的主要内容

  2.实践研究环节考核登记表

  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研究总结

  4.研究生中期考核及其他培养环节考核结果汇总表

  5.中期考核操作手册

  相关附件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

   2023年11月22日


编辑:王娜
终审:常振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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