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双代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各系(中心)、办公室:
学院第二届教代会代表暨工会会员代表(以下简称 “双代会”代表)任期已届满。根据学校《关于做好二级单位教代会和部门工会换届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 “双代会”换届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双代会”换届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王德连
副组长:朱宏斌 常振山
成 员:赵晓峰 史素珍 张军驰 王 娜 张逢军
苏燕平 邢成举
二、“双代会”代表组成原则和选举办法
(一) “双代会”代表组成原则
1.学院在编在岗且加入工会组织的教职工,均可当选为“双代会”代表。
2.学院“双代会”代表组成人数为教职工人数的30%,正式代表24人;在教学科研第一线的教师代表不低于代表总数的70%,保证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和女教师代表。
3.“双代会”代表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密切联系群众,热心工会和教代会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开拓创新、求实奉献精神。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坚持原则,讲团结,讲大局,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和政策水平,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学院党、政、工主要负责人一般应为“双代会”代表。
(二)代表产生的程序和办法
1.各系(中心)、办公室在全院范围内酝酿提名学院“双代会”代表候选人,经学院党政工充分酝酿研究提出初步人选,再次听取职工意见后,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
2.学院“双代会”代表候选人应自觉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参政议政能力,关心、支持并积极投身于学院改革、建设与发展,热心为教职工服务,作风正派,在本职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学院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选举“双代会”代表,实行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代表候选人26人,差额2人。
4.选举时,到会人数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方可进行选举。候选人获得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教职工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为正式代表。当选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
5.选举大会由学院党委书记主持。
三、学院工会委员会组成及选举
(一)学院工会委员会组成
1.根据《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结合我院实际,设工会委员5名,主席1名。
2.学院工会主席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兼任,工会委员由热心工会工作的会员兼任。工会委员设置文体委员、福利委员、组织宣传委员和女工青工委员。
3.工会委员应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热爱工会工作,乐于奉献,能够密切联系群众,积极为教职工服务,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二)学院工会委员选举程序及产生办法
1.学院工会主席、委员候选人由上届工会委员会在广泛征求会员推荐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建议名单,再次征求会员意见后,经学院党委审查同意后,报校工会审批。
2.学院工会委员会委员由“双代会”差额选举产生,委员候选人6人,差额1人。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参加选举的代表人数应超过全体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候选人获得的票数应超过全体代表人数的一半,方可当选。
3.学院工会主席由新一届部门工会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等额选举产生,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会议由领导小组指定新当选的一名委员主持。
4.选举结果和委员分工情况经学院党委确认后以书面形式报校工会审批。
四、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
(一)时间安排
1.2017年12月27日前,各系(中心)、办公室提交学院“双代会”代表候选人名单。
2.2017年12月30日前,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
3.2018年1月3日前,召开全院教职工大会,选举产生“双代会”代表;选举产生学院工会委员会委员;召开学院工会委员会委员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工会主席并进行委员分工。
(二)有关要求
1.各系(中心)、办公室要充分认识学院“双代会”换届工作的重要意义,统筹协调好各项工作,确保会议按期召开。“双代会”代表候选人名单于12月27日前交学院党务秘书张军驰处。
2.学院综合办公室、本届工会委员会委员要认真做好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确保换届工作顺利完成。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党委
2017年12月22日
终审: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