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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清明节期间学院稳定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4-03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    发稿人: 

各系、所(中心)、办公室及全体教职工:

  2019年清明节即将来临,按照学校通知安排,4月5日至7日放假,4月8日(星期一)上班、上课。为确保学院假期间的安全稳定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学校各相关部门通知要求,现就做好稳定安全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以防火防盗防事故为重点的安全检查和防范工作

  充分认清做好当前校园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深刻汲取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的惨痛教训,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切实把学校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稳定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学院将在放假前组织进行安全大检查,各系、所(中心)、办公室要督促所属人员进一步对各自办公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用电设施设备、水管、门窗等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实验中心要按照学校相关部门关于做好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要求,切实对各个分实验室(图书阅览室)和相关库房等的安全情况进行彻底检查。对于假期不使用的用电设施设备必须切断电源,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对于堆放的废弃书刊等易燃物品要及时清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学院反映,以便尽早消除安全隐患。

  二、扎实做好学生稳定安全各项工作

  学生工作办公室要认真落实学校关于清明节期间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放假前安全教育和检查,教育学生认真学习安全守则、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对突发、意外事故的防范能力。学生外出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备案制度,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组织学生参加集体外出活动。要严格落实好假期值班安排和安全防范责任,保持假期信息畅通,密切关注学生动态,做好安全管理与服务,关心在校学生的学习、生活,高度重视假期间学院办公楼内学生自习室的安全管理,督促离校学生按时返校。

  三、积极做好放假期间的安全防范

  探亲访友或旅游时,要提高安全防范和应急避险能力,不到危险地域游玩,防拥挤踩踏、防食物中毒、防诈骗等;要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不乘坐违法营运车辆,自驾车时不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和酒后驾驶,注意旅途人身和财产安全,平安回家和安全返校。

  四、严格落实假期值班和安全管理要求

  担负假期值班任务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值班安排履行好职责,特别是要对2号楼和6号楼各楼层及外围认真进行安全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注意盘查和管控外来人员,提醒假期间使用学院会议室的师生做好会议室安全管理,切实维护好学院办公区域的安全秩序。值班期间发现有稳定安全问题时,要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和妥善处理,不得延误。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2019年清明节值班安排表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