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会科学综合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实验室工作人员是高等学校教学、科研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证我院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加强实验技术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责任心,激励他们努力搞好本职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验室工作人员范围
实验室工作人员包括:从事实验室工作的实验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实验工人。
二、实验室工作人员基本要求
1.实验室工作人员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树立为教学、科研服务的思想,努力钻研实验技术和管理业务。要求具有一定业务能力,学历原则上应在大专以上,对不符合条件的要通过在职学习等形式取得。各实验室都要制定实验室工作人员培训计划,经学院审批,报主管部门备案或统筹安排。
2.实验室主任要选拔政治思想好,忠诚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理论基础和实验技术,并有一定组织能力的实验技术人员或教师担任,实验室主任要求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担任。
3.属于实验室编制的工作人员均应填写《实验人员信息卡片》,并及时将变动情况上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备案。实验室工程师(讲师)、助理工程师(助教)及定期在实验室工作的教师,每年必须完成所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4、实验室工作人员实行坐班制,所在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考勤制度。
5.坚守岗位,加强责任感,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操作规程,维护国家财产,做好实验室的科学管理和安全卫生工作。
6、鼓励教师参加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教师在实验室工作中要保持相对稳定,为改革实验教学方法,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实验室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编制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2)、全面负责安排实验室的教学、科研以及科技开发、对外服务工作。根据教学大纲要求,负责已开实验的改进提高并增开新的实验项目,努力提高实验课教学质量。
(3)、贯彻、制定、实施有关规章制度,搞好实验室的科学管理。
(4)、负责实验室队伍建设,实验室人员的工作安排、工作量计算和工作情况考核,组织岗位培训和管理,不断提高各类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水平。
(5)、编制设备计划,负责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工作,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制定本室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细则,加强技术管理。提出本实验室设备器材的损坏、丢失、报废申请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参加事故处理。
(6)、定期检查、总结实验室工作,并向学院和主管部门汇报,开展评比活动等。
2、高级实验师(高级工程师)岗位职责
(1)、每年承担规定的实验课教学任务,保证教学效果。
(2)、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实验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指导大型实验技术工作,解决实验工作中出现的关键性技术问题。
(3)、组织与承担实验理论、实验技术、实验方法和实验室管理的研究,以及实验教学改革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科研任务。
(4)、负责实验项目及仪器设备技术改造、更新,实验装置的设计、制作和技术开发工作,提高使用效益。
(5)、为本科生、研究生开设出较高水平的实验项目或测试技术方面课程;主持编写高水平、高质量的实验讲义或指导书。
(6)、指导和培养中、初级实验人员的业务工作和学习。
(7)、协助实验室主任做好实验室的各项工作。
3、实验师(工程师)岗位职责
(1)、承担实验教学和科研任务,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保证教学、辅导效果。参加制定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年度购置计划。
(2)、参加编写实验讲义和指导书,努力掌握本学科实验技术,上好实验课。不断研究改进实验教学法,负责新开实验项目的准备,研究分析调试。
(3)、掌握本实验室有关的专业技术,改善实验技术条件,根据学术负责人
的设想和要求,设计、加工特殊的实验装置或零配件,改进有关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
(4)、承担大型仪器设备的调试、维护、检修、保养、校验和故障的排除。
(5)、承担与本实验室技术有关的技术开发工作,’负责在某些实验技术、测试分析方法上向教师提供技术服务和咨询。
(6)、指导初级实验技术人员的工作和业务学习,全面负责执行实验室物资管理,及实验室安全卫生工作。
(7).承担实验室规定的其他工作任务。
4、助理实验师(助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基本掌握本实验室有关的实验原理和实验技术,较熟练地掌握本室各种仪器设备,承担部分实验教学任务,参加实验准备及仪器配套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2).承担比较复杂精密仪器设备的技术管理,能对一般仪器设备的故障进行判断和维修。
(3).做好实验教学的准备工作,掌握有关实验的基本原理。协助工程师(讲师)编写或选定实验指导书。
(4).参加实验教学法研究,具体从事新开实验的准备、调试工作,提出新开实验的技术报告。在教师、实验师(或工程师)的指导下,设计实验方案,设计或制作一般实验装置,对实验、测试结果进行常规分析和处理。
(5).在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中,参加仪器设备的维修、参与实验方案的设计和一般实验装置的改进与研制,做好在用物品的帐、物管理工作。
(6).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工作。
(7).完成实验室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5、实验员(技术员、技术工人)岗位职责
(1).了解本实验室有关的实验原理和实验技术,在有关人员指导下,完成
教学实验、科研实验或测试的准备工作和辅助工作。
(2).基本掌握常规的实验工作方法和步骤,承担本实验室的部分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
(3)根据工作需要,正确记录、整理一般实验数据和绘制实验图表。编制本实验项目的物资消耗定额和需要量计划。
(4).认真做好实验室日常管理和安全卫生工作。
(5).完成领导或实验室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定编定岗
1.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编制,要根据学校实验室建设和学科发展的需要,依据实验教学时数、科研工作量、在校学生人数、实验室规模和仪器设备操作、维护工作量等情况,会同人事处合理计算后确定。
2.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岗位,各学院要根据学校所下达的编制数合理设置岗位。
五、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职称评聘
1.凡申请实验技术系列职称的人员,必须是实验室固定工作人员,从事实验教学、实验技术或实验室管理工作两年以上。实验技术系列人员的职称评定计划单列,不在实验室岗位工作的其他人员不得占用实验技术系列职称指标。
2.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聘任,由各系部(院)根据所设置的岗位在实验编制数额内进行,其中实验室主任须经学校下文确认,其他各岗人员的聘任遵照人事处有关程序办理。
六、实验室工作人员考核和奖惩
1.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由所在单位按人事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考核结果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备案。
2.学院将定期进行优秀实验室工作者评选工作,对成绩显著的进行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