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关于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实施意见
文号:校教发〔2005〕24号 印发时间:2017-09-29
实践教学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创新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的有效途径,我校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始终贯彻产学研结合的办学指导思想,把加强实践教学作为实施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基础。为了使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一条 目的和意义
开设综合性实验的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实验动手能力、数据处理能力及查阅中外文资料的能力。设计性实验是开发学生智能的重要步骤,着重培养学生独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探索创新能力及组织管理能力。
第二条 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界定
综合性实验:是指实验内容涉及本课程的综合知识或与本课程相关课程知识的实验。是学生经过一个阶段的学习后,具有一定知识和技能的基础上,运用某一门课程或多门课程的知识对学生实验技能和方法进行综合训练的一种复合型实验。综合性实验一般可以在一门课程的一个循环之后开设,也可以在几门课程之后安排一次有一定规模的时间较长的实验。
设计性实验:是指给定实验目的要求和实验条件,由学生自行设计实验方案并加以实现的实验。它不但要求学生综合多门学科的知识和各种实验原理来设计实验方案,而且要求学生能充分运用已经学到的知识,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设计性实验一般是在学生经过常规和综合性实验训练,经历了一个由浅入深的过程之后开设。开始时可由指导教师出题目,给方案,由学生自己拟定步骤,自己选定仪器设备,自己绘制图表等。更进一步的设计性实验则在指导教师出题后,全部由学生自己组织实验,甚至可以让学生自己选题,自己设计,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以最大限度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
第三条 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课程范围
在保证所有实验课程的实验开出率为100%的情况下,凡有实验的主要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都应开出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其他有实验的主要专业课也应创造条件开出综合性和设计性实验。确保有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课程占有实验课程总数的比例不小于80%。
学校各开放实验室必须为学生进行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创造条件,鼓励学院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公共选修课。
第四条 实施程序及有关规定
由课程负责人和教研室提出拟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申请,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开设登记表》,经学院院长审定后报送教务处教学管理科和实验室管理处。
凡经批准开设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必须提出详细的实验指导书、任务书报教务处和实验室管理处,教务处和实验室管理处将组织有关专家检查实验项目执行情况。
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