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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实验教学工作规范

发布日期: 2019-06-24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    发稿人: 

 

文号:校教发〔2005〕179号  印发时间2017-09-28   

实验教学是课堂教学的继续, 是对学生进行基本技能训练的主要环节。实验教学的基本任务是加深和巩固理论知识,使学生掌握实验的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基本操作和基本技能,获得独立测量、观察、处理实验数据,分析实验结果,书写实验报告等能力,培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独立进行科学实验研究的能力和严谨的科学态度。为了更好的组织实验教学,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一、实验准备

1.实验室(或教研室)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编写实验大纲,开出规定的实验项目,选定或编写合适的实验教材。

2.实验课指导教师接受授课任务后,要认真备课,必须亲自对开出的实验项目进行实际操作,测量完整的数据,观察、分析和处理实验结果。

3.实验室(或教研室)应按教学要求组织集体备课,教师应认真编写教案,规范实验教学内容。对每一个实验项目,要写明实验的目的与要求、实验原理、实验用仪器设备及操作方法,学生在实验中容易出现的困难及错误,仪器设备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及处理方法,实验的结果、数据处理和误差分析。

4.做好实验用仪器设备、材料的准备与检查,检查安全设施,消除事故隐患。

5.主讲理论课的教师必须经常了解实验教学情况,主动与实验课教师配合,防止理论与实际脱节。

6.综合性实验、设计性实验要求参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关于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实施办法》执行。

7.实验室应积极探讨改进实验教学方法,不断完善实验教学手段,不断充实更新实验内容,开展实验教学方法、试验技术、实验装置改进等方面的研究,及时研究解决实验教学中的问题。积极开设新实验、设计性实验和综合性实验,实验室进行开放式管理,切实加强对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二、上课

1.实验课教师应向学生清楚阐述实验原理、操作规程以及实验教学要求。实验示范操作熟练、规范,正确掌握时机。确保实验教学的效果和实验安全。

2.实验过程中应加强巡查指导,观察、记录和评定学生操作情况。严格要求学生遵守实验规则,精心使用器材,培养学生严肃的科学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3.教师应结合教学内容启发诱导,激发学生主动参与教学活动的热情,认真指导学生基本技能操作,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独立观察、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

4.实验过程中,指导教师要做到全方位掌握学生操作(实验)情况,不断启发学生,坚持严格要求,指导学生认真做好实验记录和书写实验报告。

5.实验课堂其它要求参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规范》执行。

三、考核

教师对学生的实验报告进行认真批阅,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讲评,建立起完善的实验课程考核体系。具体可参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考试工作条例》执行。

四、本规范从下发之日起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