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关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环节管理的暂行规定
作者: | 发布日期:2017-09-08 | 阅读次数:
为了贯彻落实《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试行)》,加强研究生招生和培养环节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院在总结多年研究生招生培养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学院现状和研究生教育实际情况,特对我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开题、中期考核、盲审、预答辩、答辩等招生和培养环节相关工作作出本管理规定。
一、2012级以后(含2012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开题、中期考核、预答辩、论文评审等环节,由学院统一组织安排,相关费用由学院统一支出。
二、为了加强导师责任制,体现学科点和研究生导师在研究生教育中的作用,2012级以后(含2012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由各学科点在学院的指导下自行组织安排,相关费用由导师自行承担。
三、研究生复试、开题、中期考核、预答辩、答辩等环节的具体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以学校相关文件要求为准。
四、对2012级以后(含2012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采取全员盲审制度。盲审由学院统一组织校内外专家实施,送盲审论文一式两份,不得包含导师及本人姓名等有关任何信息。专家评审意见包括同意答辩、修改后答辩和不同意答辩三种;送审论文评审意见中有两份为不同意答辩者,视为盲审不通过,至少推迟6个月重新送审。送审论文评审意见中有一份为不同意答辩者,可追加一位盲审专家,若仍为不通过者,亦视为盲审不通过,至少推迟6个月重新送审。第一次盲审费用由学院承担,追加及以后盲审产生费用,则由学生本人承担。
四、以上各工作环节中所需要和形成的原始资料应及时上交学院,由学院统一存档。
五、本规定由人文学院负责解释。
人文学院
二零一三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