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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上半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安排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 2023-04-16 浏览次数:次
根据学校《关于2023年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有关工作的通知》和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关于2023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3年上半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简称“非全专硕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有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相关工作
1.4月25日—5月5日,研究生在“系统”中“学位管理”模块提交学位申请信息,联系导师审核。并由导师撰写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学术评语。
2.5月5日—10日,研究生在“系统”中上传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
3.5月5日—15日,继续教育中心(简称“中心”)向研究生反馈论文盲审结果和专家评阅结果,研究生根据结果修改完善学位论文。
4.5月15日—17日,研究生在“系统”中“答辩申请”模块提交答辩申请信息,联系导师审核。
5.5月17日—19日,“系统”发布答辩公告。
6.5月22日—23日,研究生在“我的学位上报”模块提交学位授予相关信息。
以上工作均由研究生、导师在“系统”内操作完成,导师未及时审核研究生“学位申请”、“答辩申请”、或未在“系统”中撰写对学生学位论文的学术评语,学院无法完成审核,研究生无法进入下一模块的答辩流程。
二、答辩日程安排
非全专硕研究生统一返校进行学位论文答辩毕业和学位申请。由“中心”负责统筹安排答辩地点,组织研究生、答辩委员会进行答辩事宜。具体如下:
1.研究生返校:5月17日—18日。
“中心”代为预定住宿,住宿费用自付,也可自行联系住宿。预定酒店名称:凤凰国际大酒店。地址:杨凌凤凰路与长青路交汇处,住宿费用每日178元标房,含双早。
2.研究生答辩工作会议:5月19日09:00,全体预毕业研究生参加,并领取答辩及学位申请各项材料。会议地点:人文社会发展学院N6B51
3.答辩时间、地点
5月20日 08:30,公共管理专业论文答辩
5月21日 08:30,农村发展专业论文答辩
地点: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社会发展学院(详细分组名单及地点于答辩工作会议时公布)
4.答辩毕业及学位申请手续
5月22日—24日 研究生填写、签字、盖章、完善和提交各类答辩毕业及学位申请材料,办理毕业及学位申请手续。
5.研究生离校:5月24日—25日 研究生离校返程。
三、答辩流程
1.答辩开始。答辩秘书宣布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后,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答辩会。
2.答辩汇报。答辩采用PPT汇报,时间为每人5—8分钟。
3.问答环节。答辩人回答答辩委员会成员提出的问题,答辩过程遵循导师规避制。
4.投票表决。答辩结束,答辩研究生及其他人回避,答辩委员会对答辩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学术水平和答辩情况做出评议,并进行匿名投票表决。
5.结果宣布。全体答辩研究生重新进入答辩会场,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表决结果和答辩决议。
6.答辩研究生代表发言,答辩委员会导师代表发言。
7.答辩结束。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结束,全体人员退出答辩会场。
四、相关要求
1.研究生自行打印学位论文6份,答辩前交于答辩秘书。
2.研究生务必详细认真阅读“通知”内容,按要求时间返校,19日09:00必须参加答辩工作会议,届时会议签到。答辩当日,研究生须提前半小时达到答辩现场。
3.研究生按照答辩分组名单安排,自觉、有序、认真进行答辩,保持会场安静、严肃,不得迟到或提早离开,不得无故缺席。研究生须服从各项工作安排,按流程参加答辩,如有延误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论文答辩,责任自负。
4.正式答辩时所用论文定稿必须与学位论文检测通过的论文定稿内容保持基本一致。答辩时如发现前后版本内容严重不一致,则取消答辩资格,推迟半年后重新申请学位论文预答辩和答辩毕业。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社会发展学院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