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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下半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 2022-09-23 浏览次数:次
根据学校《关于2022年下半年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2年下半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预答辩
1.前期工作:
(1)10月10日前,研究生向导师提交完整的论文电子版,导师审阅后,若同意其参加预答辩,由导师在10月14日前将研究生学位论文电子版发送到“继续教育中心”(以下简称“中心”)。
(2)10月17日,“中心”根据导师发送的论文,确定参加预答辩研究生名单。
(3)10月18日,“中心”将导师发送的研究生论文(Word版)匿名化处理,安排打印纸质版,以备预答辩时评委审阅。
(4)10月19日,“中心”向确定参加预答辩的研究生发送预答辩分组名单、网络调试用和预答辩用“腾讯会议”ID号。
(5)10月21日17:00,各预答辩小组网络视频调试。
2.预答辩安排
预答辩时间:10月22日—23日
预答辩方式:线上(网络视频软件:腾讯会议)
研究生在具有良好稳定网络条件和安静环境下进行预答辩;预答辩委员会在预答辩当日按时间要求到达“中心”安排指定的会议室,在预答辩秘书的协助下,评委组与研究生网络视频连线。
3.预答辩要求
(1)没有按时向导师提交审阅的论文,不能参加预答辩;导师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心”发送论文,视为导师不同意研究生参加预答辩,研究生则不能参加预答辩。
(2)预答辩前,“中心”不接收研究生在无导师确认情况下直接向“中心”提交的论文电子稿,不接收重复发送的修订稿。
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通过预答辩的学位论文必须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达标后方可进行盲审(或专家评阅)、答辩申请、学位申请等下一环节。
1.检测时间:10月27日
10月27日10:00前,研究生将完整学位论文定稿(Word版)提交至“中心”,电子版文件名以“学号+研究生姓名+论文题目”格式命名。“中心”按照 “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规则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后统一向研究生反馈检测结果。
2.检测标准
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根据学校相关文件执行。论文复制比标准原则上不得超过15%(含15%),每篇学位论文有2次检测机会。
3.检测结果处理:
(1)第一次检测复制比在15%以下(含15%),为论文检测达标。
(2)第一次检测重复率大于40%者,取消下一环节资格,视为预答辩不通过,延期半年后另行申请学位论文预答辩和答辩毕业。
(3)第一次检测复制比在15.1%—40%之间,研究生根据“中心”反馈的检测报告单限期修改,于10月30日12:00前将修改后完整定稿论文电子版(Word版)统一提交“中心”,进行第二次检测。
(4)第二次检测达标论文,进入下一环节工作;第二次检测不达标论文,取消下一环节资格,视为预答辩不通过,延期半年后另行申请学位论文预答辩和答辩毕业。
三、学位论文盲审(或专家评阅)
预答辩结束后,“中心”公示进行盲审或专家评阅的学位论文名单,并同时开展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达标论文进入盲审或专家评阅环节。
(一)学位论文盲审
1.预答辩通过,但预答辩打分排名在后15%的学位论文,经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并达标后,必须进行学位论文盲审;延期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必须参加盲审(不计入15%)。
2.11月1日,参加盲审的研究生向“中心”提交盲审格式学位论文PDF版(盲审格式要求另发)。“中心”收齐盲审格式论文交学院、研究生院后进行盲审送审。
3.盲审论文的送审、盲审结果认定和处理,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管理办法》(校研发〔2021〕70号)执行。若研究生及导师对盲审专家评阅结果有异议,可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管理办法》中的程序提出申诉。
4.在上一轮答辩毕业季参加过盲审,但最后未通过答辩或未参加答辩的论文,本轮答辩毕业前,其论文盲审情况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管理办法(校研发〔2021〕70号)执行。具体盲审名单以预答辩后“中心”公示参加盲审的论文名单为准。
(二)学位论文专家评阅
1.预答辩通过,且预答辩打分排名在前85%的学位论文,经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并达标后,论文必须进行专家评阅。
2.11月2日,参加专家评阅的研究生向“中心”提交修订后的完整论文(Word版),论文封面及致谢中必须隐去指导教师姓名。论文电子版文件名以“学号+研究生姓名+论文题目”格式命名后发送。
3.评阅意见为2票“同意答辩”的论文方可参加答辩,评阅意见中有一票为“不同意答辩”,“中心”组织增评一份,增评意见为“同意答辩”,研究生方可参加答辩;增评意见为“不同意答辩”,研究生则不能参加答辩,视为预答辩不通过,延缓半年后重新申请预答辩和答辩毕业。
四、学位论文答辩
(一)“研究生管理系统”(简称“新系统”)安排
1.11月4日—7日,研究生在“新系统”的“学位申请”模块提交学位申请信息,导师审核、学院审核。
2.11月7日—8日,学院审核完成后,研究生在“新系统”中上传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
3.11月8日—10日,研究生在“新系统”的“答辩申请”模块提交答辩申请信息,导师审核,导师同时在“新系统”中撰写对研究生论文的学术评语。
4.11月10日—11日,研究生在“新系统”中“我的学位上报”模块提交学位授予相关信息。
“新系统”中各模块信息提交操作说明届时另发。
(二)答辩安排
1.11月14日—18日,“中心”向研究生反馈论文盲审结果和专家评阅结果。研究生收到反馈结果后及时进行论文完善和修订。
2.11月22日10:00前,研究生向“中心”提交通过盲审和专家评阅的完整定稿论文(Word版)。文件名以“学号+研究生姓名+论文题目”命名。“中心”安排论文分组打印,以备答辩评委组答辩审阅使用。
3.11月25日17:00,各组答辩秘书同本组答辩研究生进行答辩前网络视频调试。
4.答辩时间:2022年11月26日—27日
答辩方式:线上(腾讯会议)
(三)答辩流程
1.答辩开始。答辩秘书宣布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后,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答辩会。
2.答辩汇报。答辩人在视频中共享答辩PPT,报告学位论文的主要内容(汇报时间为每人5—8分钟)。
3.问答环节。答辩人回答答辩委员会成员提出的问题,答辩过程遵循导师规避制。
4.投票表决。答辩秘书暂时关闭视频会议,答辩研究生及其他人回避,答辩委员会单独召开表决会议,对答辩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学术水平和答辩情况做出评议,并进行匿名投票表决。
5.结果宣布。全体人员重新进入视频答辩会场,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表决结果和答辩决议。
6.答辩结束。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结束,全体人员退出答辩会场。
五、学位授予
11月27日—12月2日,毕业生提交毕业及学位申请纸质材料(答辩及毕业申请学位所需材料清单届时另发)。
12月2日—8日,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议,审议全体毕业生的学位申请。
12月9日—20日,召开学位评定校委员会审议会议。
12月20日—31日,办理毕业生研究生各类毕业材料盖章手续、毕业生人事档案和学位档案转递手续,派发毕业证和学位证。
六、相关注意事项
(1)研究生提前下载安装“腾讯会议”,熟练掌握其操作方法,确保网络、设备运行状态良好,预答辩或答辩环境安静无干扰。研究生可使用带有摄像头的笔记本电脑或台式电脑,使用台式电脑时,应提前调试,确保其音视频设备正常。
(2)参加预答辩或答辩的研究生均应按时参加网络视频调试,未按时参加调试或无故不参加调试者,责任自负。
(3)预答辩时,PPT中不允许出现、不允许汇报指导教师姓名;正式答辩时,PPT中允许出现、并允许汇报指导教师姓名。
(4)正式答辩时所用论文定稿必须与学位论文检测通过的论文定稿内容保持基本一致。答辩时如发现前后版本内容严重不一致,则取消答辩资格,推迟半年后重新申请学位论文预答辩和答辩毕业。
(5)研究生按照“通知”要求,服从各项工作安排,自觉、有序、认真进行预答辩和答辩,不得无故缺席。如因个人原因延误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论文预答辩或答辩,责任自负;如因网络原因中断,可视情况由预答辩委员会主席决定是否稍后继续,或另行安排时间完成。如需另行安排时间,应及时向“中心”报备。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继续教育中心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