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举行能源法系列报告会
作者: 刘园园、扎西巴姆 | 发布日期:2018-07-02 | 阅读次数:
在陕西省法学会能源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在我校召开之际,学院邀请国家能源法学专家、国家社科基金会审专家、华东政法大学肖国兴教授来校讲学,为人文社会发展师生开办了四场讲座。
6月29日下午,肖国兴教授来我院作了题为“国家社科基金申报的几个问题”的报告,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评审程序、指南选题和申报与论证以及申报培育为内容深入分析了国家社科基金申报的几个问题。报告结束,肖国兴教授回答了学院教师在申报国家社科基金中遇到的疑问。报告会由学院院长朱宏斌教授主持,学院院教师及研究生共计60余人聆听了报告。
6月30日上午,肖国兴教授做了题为“能源新业态与法律制度创新”为题,引经据典、旁征博引,他指出,能源法的制度设计必须从能源体制革命出发,而不是从能源法律逻辑出发。任何有违能源体制的制度设计或者没有根据,或者不能实施。实际上适应能源体制革命的能源法才能从“效力”走向“实效”。能源体制革命决定着能源法制度革命设计的边际。
肖国兴教授还专门与学院教师和研究生进行了交流。6月29日晚上,肖国兴教授与法学系部分教师进行了题为“法学教育回顾与展望”座谈报告,与部分法学系教师交流了法学教育的方法,探讨了法学教育改革的方向。6月30日下午,肖国兴教授与学院部分法学专业研究生进行了交流,为研究生讲解了学术研究的方法,回答了研究生职业生涯规划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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