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NGO参与国际交流”培训在我校开展
2016年12月17日下午,由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主办、杨凌环保公益协会承办、我校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协办的“NGO参与国际交流”培训暨研讨会在南校区外专公寓进行,正在我校访问的印度学者皮尔•古拉姆•纳比(Peer Ghulam Nabi)博士和人文社会发展学院青年教师刘娟博士受邀作为主讲嘉宾,为来自省内十余个机构近二十位民间组织从业者及志愿者开展专题培训,我院社会工作、公共事业管理等专业部分本科生参加旁听。
古拉姆博士引用印度的一些案例讲述NGO与发展问题。他首先阐述了发展领域从事研究、分析和实践的几种基本思路,随后通过“什么是发展”、“发展应该是什么而不是什么”等系列问题来说明非政府组织在从事发展援助工作过程中应该有的基本价值、使命和愿景,认为应该更注重去改变人们的行为而非单纯的物质给予,即应与慈善相区分,应防止将人们当做单纯的接受援助的客体而忽视其作为社会变迁行动者的主体性,应关注社会整体的进步而不能仅仅服务于少数精英的进步;考虑长期可持续的发展而非短期的发展等。随后,他阐述了非政府组织从事发展干预的过程步骤以及NGO的各种不同运作模式、筹资渠道等。最后,他结合2014年印度克什米尔洪灾过程中NGO如何参与抢险、救灾及善后安置等灾害应急工作情况,重点分析其中的行动主体、对象选择与援助分配、安置与重建措施、可能遭遇的道德困境等问题,并对多个主体同时参与的人道主义援助工作协调问题进行了探讨,给参加培训的NGO工作者上了非常生动的一课。
在培训的第二部分,刘娟博士以“社会组织国际视野拓展与行动议题设置”为主题,首先分享了有关非政府组织的一些国际背景信息和基础概念,随后她从对留守人口的研究与关注引出社会弱势群体关怀中的理论视野与国际经验引入问题,强调NGO应积极与研究机构进行互动,通过对问题更为全面深刻的理解和把握来创新活动和项目组织形式,避免简单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与无效的干预。此外,她还列举了农业、食品与环境相关领域的一些社会组织如何将日常的话题上升到全球性的发展问题,并掀起轰轰烈烈的社会运动、引发激烈的学术讨论等案例,鼓励NGO关注不同领域的社会需求,拓宽自身发展思路。同时,她也就“NGO国际化能力建设”、“‘一带一路’与NGO走出去”等议题与代表们交流了自己的一些观点。
最后,杨凌环保公益协会秘书长汪泽国分享了全球环境基金(GEF)小额赠款项目申请和执行过程,参加培训的各组织代表就“NGO项目申请应该以资金为导向还是实现组织愿景和使命为导向”、“海外培训和交流机会”、“国际交流过程中的人力资源困境”与主讲人进行了互动交流,并围绕成立NGO国际交流协调网络等一些具体的事宜进行了讨论,提出陕西NGO在今后参与国际交流的展望,最终达成社会组织、高校以及政府应在资金、人力、研究等方面通力合作的共识。此次培训为期半天,大家均意犹未尽,各机构代表期待不久的将来陕西NGO能合力举办一定规模的国际交流活动,共同推动陕西NGO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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