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系所(中心)、办公室:
根据学校2024 年职称评审工作部署,结合学院实际,为做好我院教职工本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职称评审暂行实施办法》(校人事发〔2021〕410 号)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职称评审暂行实施办法〉调整与补充规定》(校人事发〔2023〕246号)
二、申报范围
凡在2023年12月31日前达到规定的申报各级职称任职资格条件,且2024年1月1日在册在岗人员。
三、工作安排
1月18日~2月28日个人申报,具体通过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平台(https://hr.nwafu.edu.cn/)“职称评审”模块进行申报,所有成果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且与申报人所从事工作一致或相近。同时在系统提交送校外同行专家评价的代表性成果,代表性成果必须符合学校职称文件认定要求。晋升正高级职称的,学术报告、公开课汇报学院推荐前完成。
2月29日~3月8日职能部门审核。
3月11日前材料公示,学院对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的申报材料网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3月15日前单位推荐,学院召开教授委员会会议、党政联席会会议推荐。推荐人员缴纳评审费用(支付宝-生活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缴费大厅-职称评审费),缴费按照标准(申报中级:评审费200元;申报高级:评审费400元,同行专家评价费1500元;标志性成果:评审费400元,同行专家评价费2500元)。
3月18日前学校资格复核。
4月15日前同行专家评价。
学科组评审及校高评会评审时间另行通知。汇报时间不超过6分钟,PPT内容及述职内容须与评审表内容保持一致。对不在文件规定认定范围内的内容不能在PPT展示,不能在述职时汇报。如遇不可抗力,完成时间以人事处最新通知为准。
四、提交材料
申报高级职称评审表2份,申报中级职称评审表1份;申报条件要求的各种证书、论文论著的原件;申报高级职称者,还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1份,并装订成册:
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教学为主型和教学科研型教师)。
3.研修经历证明复印件。
4.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5.论文复印件,按照评审表所填论文顺序装订,其中:
(1)收录论文:复印收录证明及论文全文。
(2)核心期刊教改论文:复印论文全文。
(3)其他类期刊论文:复印期刊首页、目录、论文首页、期刊末页。
6.其他教学科研成果复印件,其中著作或教材仅复印著作首页、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页、目录、编委成员页及前言后序页。申报材料统一装入档案袋内,每袋粘贴打印好的封面(主要内容包括:申报人所在单位、姓名、申报职务报学科、袋内材料相对应的目录),并在材料袋底部和两个侧部粘贴打印有单位、姓名、专业及申报职务的字条,多个材料应在材料袋底部标明共几袋字样,如:3-1,3-2,3-3等。
五、组织领导
1.学院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晓峰 朱宏斌
成 员:常振山 侯东丽 杨乙丹 袁君刚 徐春成 刘鹏 何得桂 李荣华
职 责:全面负责2023年职称评审的申报、资格审查和组织工作。
2.学院职称评审工作资格审查小组
组 长:赵晓峰
副组长:常振山
成 员:李晓宇 王曼 王凌云 陈琳 穆闯录
职 责:师德师风、思想政治表现情况由李晓宇负责;研究生教学工作审核由王曼负责;教学成果、教学水平综合评价以及本科生教学工作审核由王凌云负责;科研、推广、实验项目及成果的认定与审核由陈琳负责;班主任工作经历、辅导员工作年度考评结果审核由穆闯录负责;资格审查、材料公示、会议组织、结果上报等工作由李晓宇负责。
3.学院职称评审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朱宏斌
成 员:常振山 李晓宇
职 责:主要负责对学院职称评审结果提出异议及申诉的受理。
六、纪律要求
1.申报人应自觉遵守国家和学校的有关纪律规定,对本人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和规范性负责,送校外同行专家评价的代表性成果匿名处理。出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拉拢贿赂评审相关人员等行为者,或经学校复核不符合条件要求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对已取得的职称,予以撤销。
2.评委违反评审纪律,或利用职称评审工作便利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取消评委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追责。
3.评审工作人员违反评审纪律,徇私舞弊、暗箱操作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追责。
4.对于违反有关政策规定、评审程序及纪律要求,玩忽职守或有严重失职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
2024年2月15日
终审:常振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