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会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17-11-06 | 阅读次数:
各党支部: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举办十九大精神宣讲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11月8日(周三)16:10
二、学习地点:北绣山北报告厅
三:主讲人:马克思主义学院李晓娥教授
四、有关要求:
1.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统筹做好各项工作安排,组织老师按时参加。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者,须提前书面请假。
2. 参会人员应提前5分钟到达会场并签到,携带笔记本并做好学习记录;报告会期间,不要随意走动,自觉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状态。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党委
2017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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